1. 最新国家标准《GB/T 11981-2008》规定的轻钢龙骨厚度如下:
2. 主体龙骨厚度应为1.2毫米,38主体龙骨为1.0毫米,50副龙骨为0.5毫米,60副龙骨为0.6毫米,竖向及沿地龙骨也为0.6毫米。
3. 轻钢龙骨分为隔断龙骨和吊顶龙骨两种。
4. 隔断龙骨的主要规格包括Q50、Q75和Q100。
5. 吊顶龙骨的主要规格则分为D38、D45、D50和D60。
6. 不上人的轻钢龙骨安装配件包括:
a. 轻钢龙骨(代号C60),规格为1毫米*27毫米*0.63毫米,适用于不上人的吊顶主、次龙骨。
b. 接长件(代号C60-L),规格为110毫米*58毫米*25.5毫米,厚度为0.63毫米,用于连接两根吊顶龙骨进行接长。
c. 金属吊件(代号C60-1),规格为58毫米*85毫米,用于吊挂主龙骨。
d. 金属挂件(代号C60-2),规格为58毫米*50毫米,用于次龙骨与主龙骨的连接固定。
e. 水平连接件(代号C60-3),规格为56毫米*25毫米*25毫米,用于纵向和横向次龙骨的水平连接。
上一篇:没有了!
下一篇:轻钢龙骨国标规格是多少

